后勤保障部代表學校管理后勤日常工作和各項后勤保障任務;負責制定學校后勤工作的整體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學校后勤工作的各項決定;以保障、服務、質量、發展等為工作目標,秉承保障為本、服務至上、科學管理、質量優先、持續發展工作理念,建立權責明晰、運作規范的后勤保障新機制。職責范圍如下:
1.規劃職責
根據學校總體發展戰略,編制后勤發展規劃,制定后勤年度工作計劃,努力推進學校后勤社會化進程,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高等教育發展的后勤保障體系。
2.制度建設
建立健全后勤保障體系,強化內控制度建設,負責學校后勤規章制度的起草、修訂和審核,使后勤服務工作走上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軌道。
3.資產管理
遵循“三重一大”工作要求,通過集體決策和合同管理,力求學校資產的安全、保值和有效使用;負責在學校后勤保障、管理等活動中,以學校預算資金和后勤保障部自籌資金購買的所有貨物、工程和服務(膳食、物業、交通、園林、環境、信息、能源、水電等)的行為,包括租賃、委托、雇用等;負責學校對后勤下達預算內各項經費的計劃、使用和管理,指導后勤服務、管理中的收費范圍、標準、價格等;做好學校資金的年度預算和結算,認真履行學校報賬制度,無挪用、擠占、截留經費現象;負責學校學生宿舍、教師周轉房、家屬區未售公房和整體租賃的市公租房等管理;制定學校和后勤保障部固定資產的增量、維修計劃。
4.財務管理
遵照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財經紀律,制定后勤保障部自籌資金使用年度經費預算和年度財務決算,加強經營成本和服務成本核算;財務管理接受財務處領導和審計處、稅務部門的監督指導。
5.經營管理
各服務實體以企業化方式運作,按照專業化、標準化、精細化、信息化的要求,合理有效的組織各項經營活動,使供、產、銷各個環節相互銜接,人、財、物各種要素有機結合,滿足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需要。各服務實體在市場經營活動中自主經營,建立起經理負責制、重大事項集體決定的工作班子和經營管理體系。
6.合同管理
代表學校選聘后勤服務隊伍,分解服務任務。以甲、乙方契約關系形式,與各服務實體及社會專業公司簽訂各類服務合同(或協議),并做好各類項目招投標工作和目標管理工作;后勤保障部及其所屬部門必須做好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7.質量管理
對校內教學、科研、辦公及師生生活所需的各類后勤服務項目質量管理,制定后勤服務質量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建立健全質量監控、評估、反饋體系,確保投訴有門、辦訴有序、減訴有效;負責按照合同(協議)的要求,監督、檢查、驗收其執行情況。
8.人事管理
嚴格執行學校后勤社會化改革人事管理政策和規定,協助學校人事部門做好人事管理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部聘用人員的管理工作;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建立符合實際的薪酬體系,做好同崗同酬工作和各項勞動制度建設工作。
9.水電管理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海市水電相關法律法規,擬訂水電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計劃;負責保障學校水電正常供應,為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生活服務;負責學校水電設施的管理、運行和維護;負責受理單位和個人用水用電申請,辦理過戶和銷戶手續;負責水電計量收費;按照有關規定,對違章用水用電行為進行處理;負責與屬地水電部門的協調和聯系;加強節水節電宣傳,積極推廣和使用節水節電新技術和新產品。
10.其他管理
負責對學校有關掛靠、代管單位的管理;負責協調校內外有關后勤保障與服務的各種關系,對外代表學校協調與地方政府、有關業務部門的關系,對內協調與各職能部門的關系;協助愛衛會、紅十字會等組織開展活動;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對外交流和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