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周轉房是指學校主要用于解決新進教職工短期住房困難的周轉性住房。學校擁有產權的周轉房統稱校內周轉房;學校整體承租的公租房統稱校外周轉房。學校對周轉房的調配和管理遵循統一管理、合理調配、周轉使用的原則。周轉房的租賃實行有期限的合同管理。
后勤保障部周轉房管理辦公室作為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受理和審核周轉房的準入、合同簽署、退出等手續。周轉房管理由后勤保障部代表學校委托兩校區物業服務單位負責。
一、房源數量:
校區 | 校內周轉房源(套) | 校外公租房源(套) | 合計(套) |
普陀校區 | 335 | 250 | 585 |
閔行校區 | 192 | 149 | 341 |
合計(套) | 527 | 399 | 926 |
二、房源地址:
校內周轉房源主要位于:
普陀區:師大一村、師大二村、師大三村和中江小區。
閔行區:虹梅南路5800號。
校外周轉房源主要位于:
普陀區:千陽南路99弄,馨越公寓。
閔行區:鶴翔路180弄,翔泰苑;老滬閔路150弄,東蕩小區;老滬閔路333弄,金塘小區;滄源路588弄,滿庭春雅苑。
三、租賃對象:
租住周轉房的對象在滬無住房的學校新進教職工、引進人才、訪問學者、博士后、來校掛職干部等。
四、租賃期限:
1、新進校教職工租賃校內周轉房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起算時間以人事處認定的進校工作時間為準;校外周轉房期限按照公租房租住期限執行;
2、博士后等租賃周轉房的期限不得超過進校時與相關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
3、短期過渡用房租賃期限原則上為三個月;
4、其他符合條件的入住人員租住期限按照簽報批準時間。
五、配套設施:
擁有衣柜、床、寫字臺、空調、電視、熱水器等基本生活設施。
六、租金標準:
校外周轉房租金按照地方公租房管理單位發布的公租房租金價格確定;校內周轉房租金參照所在區域的公租房租金價格的1.1倍執行。學校每年7月1日起根據實際情況對校內周轉房租金進校動態調整。
七、周轉房申請:
需要租住學校周轉房,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簽報,人事處審核會簽后,由后勤保障部負責落實,具體程序請查閱相關辦事流程。